never mind

翡翠色的狼


弥留之际的周武王在镐京的寝殿里看到了一匹狼。

武王对这匹狼并不陌生,即使它和世间其他寻常的狼都不同。狼是翡翠色的,四肢健硕,耷拉着眼角,有他曾经很熟悉的眼神。

但那是太久以前的事了。久到镐京皇宫的地基都没有筑起,久到尚父还未离世,久到这天下还称商王,久到他还骑在质子旅的马背上。

眼神的主人在另一匹马背上,是北伯侯崇侯虎的儿子崇应彪。幼年的姬发没去过北崇,只听说那里的人擅游牧骑猎,总是出产上好的皮毛。

姬昌曾经得到过一块北崇的狼皮,制成绒席送给太姒,太姒心疼寒天苦读的长子,差人赠与伯邑考。

这卷绒席最后出现在姬发里行李中,一同去往了朝歌。这是卷最寻常不过的绒席,朝歌有的是比这更好更软的皮料,朝歌还有的是更好更强的英雄,姬发很喜欢那时候的朝歌。

后来他离开了朝歌,亲手杀死了眼神的主人。

然后那只翡翠色的狼就出现了,从他被鲜血覆盖的视线里。马蹄陷进泥水凌乱的滩涂,姬发没空想为什么是狼,为什么是翡翠色,他只知道不能躺太久,从这儿回到西岐的路还有很远。

狼安静地坐在声若嗥呼的黄河边看着他策马远去,马蹄踏过时旁边的尸体还有温度。

姬发一路回到风京,他丢下了朝歌,丢下了身为殷商皇家侍卫的八年,回到了自己父亲的床榻前。姬昌决意伐纣,岐山筑起封神台,柏鉴执招魂幡高居台上,尽收世间在劫之魂魄。

 

人身有三魂七魄,离身为魂,附形为魄。封神主魂,神仙并不需要那么多明白的人间记忆,清福神口中便也只道魂兮归来,无远遥只,魂乎归来,无东无西无南无北只。

有的魄随尸体化生而去,有的魄则散游人间。这让姬发有幸见到了一些故人,譬如死得突然神志未明的鄂顺,痴痴念念地一路往南想要回到故地。还有姜文焕,二人聊到天明还未尽兴,直到鸡鸣不止,朝既盈矣。

但他没见过兄长,也没见过父亲。想来他们一个慷慨赴死,一个赍志以殁,早知晓自己的命运。既是死得其所,自然不会有执念。

城隍宗社,山稷岳庙,鬼神皆由神起。而神无信徒会灭,魄无执念则散,唯独那匹狼,姬发不知道它想要什么。它有时在远离军帐和篝火远处的黑暗里,有时又好似来到过他的梦中,没有缘由,更不得禳解。

那时候已经少有人叫他姬发了。他成了武王,是天命之人,是天下共主,更是周原上唯一能解除万民之困的英雄。

他真的成了英雄,去打败自己儿时的那位英雄。

彼黍离离,彼稷之苗。行迈靡靡,心中摇摇。

武王为解天下百罹,披袍被甲入红沙阵,被张绍一把红沙正中前胸,坠马跌落,紧接而来的便是百日长的锥心剜骨之痛。

燃灯的符咒能够保命已是万幸。他不似父亲能卜擅卦,也不像营帐中那群大罗金仙通晓天地玄妙,只庆幸自己能够承受可以和曾经父兄比拟的苦痛。

不知过了多久,也不知自己是否还活着,他感觉那匹狼又来了。它就在那儿,哪吒看不到,雷震子也看不到,只有姬发能看到。

这次狼走得很近,近得姬发可以触碰到它翡翠色的毛发,像西岐春天抽穗的麦田,像兄长塞到行李中的绒席。

活着的狼是旷野中的恶鬼,死了的狼也可以是腿间的绒席。

他一个人活下来,熟悉姬发的人几乎都死了。后来他又病倒在殷商覆灭的第二年,像孤襟策马离开朝歌的十六岁。

弥留之际的周武王在镐京的寝殿里看到了一匹翡翠色的狼。

狼有姬发熟悉的眼神,既像崇应彪,也像他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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